2020年5月28日 星期四

做一個讓自己感動的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職管員)


績效量只是個案服務的副產品

看著眼前的這位大男孩,我告訴自己他並不需要我的服務。

其實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訪談後,我很快地就確定他有能力自己找到工作,只是不知道方法和少了點自信罷了,於是我請他稍等我,並迅速整理一些求職管道和職缺交給他,接著在說聲「加油」後,就揮揮手、目送他離開了 (後來這位男孩真的很快就自己找到工作了)。

天啊!對我來說這可是現成的績效耶,事實上職管員每個月都會被要求一定的開案量(各縣市略有不同標準),尤其是能力這麼好的個案,只要我選擇開案,之後不管是哪一位就業服員協助他,都有非常高的機率幫他找到工作,從績效的角度來說,對我(職管員)、對就業服務員根本就是個雙贏的決定啊...,可是我卻選擇不開案,而是順手提供一些資料給他,就把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績效給放生了,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他需要的只是我剛才給他的那些資料和一些提醒而已,我希望將政府的資源(職管、就服、或相關服務等)用在刀口上、將這些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因為我知道,只要我開案了,一定會有更需要服務的人,會因此而延後使用這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