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非障礙者來說,生涯規劃似乎是畢業後「水到渠成」的事,因為現在的科技很方便,只要打份履歷,接著上人力銀行網站登陸,再來就是準備面試服裝、等待面試電話等,一切就這麼自然不過!然而,對身心障礙者來說,很容易在一開始就因為自身的「障礙類別」而被定位為能力有限的求職者,導致無法跳脫出既定的生命視野。值得慶幸的是,現代對身心障礙者的觀點,已經不再是只能待在家裡,透過各縣市政府單位的職業重建窗口的協助,會有許多專業人員陪同了解興趣、依據能力幫忙媒合工作,以找到更多的可能性。
然而,想找工作的身心障礙者這麼多,對於有雇用意願的雇主來說,要如何挑選「適合」自己的員工,漸漸成了一項重要的議題。包括:如何判斷求職者的潛能?是否與工作適配?就業的準備度如何?都是雇主迫切想了解的項目。由於庇護工場主要進用的員工為身心障礙者,在員工數額受到政府規定而有限制、退場機制又非常嚴格的前提下,員工甄選的重要性不比一般企業低,因此,本文將從庇護工場的角度,分享如何進用一位「全新」的庇護就業員工。
就如同一般企業,每家庇護工場的產業類別、工作訓練內容皆不盡相同,因此在甄選庇護員工時所設定的入場評量標準也都不同,但相同的地方是,甄選的過程主要是由「就業服務員」(簡稱就服員)來執行,換言之,就服員能就如同企業中的人資般,肩負著庇護工場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職責,以下,將由庇護工場「就服員」的角度,提供實務操作的經驗分享。
法源依據:入場評量在法規上有其必要性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4年12月16日)第三十四條(庇護性就業服務)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因此每一位身障者進入庇護工場前,最初也最是最重要的一關─入場評量。
相對公正的評量機制:入場評量並非庇護工場說了算
就如同一般人找工作一樣,進入一份全新的工作前需要通過HR的面試考驗,我們要如何知道眼前的這位「庇護求職者」適合我們這裡的庇護工場?他的能力、潛力是否能勝任場內工作?又,錄取後是否能夠久留?實務上一般的入場評量多安排一至三天的觀察期,因此前述提到的種種疑問,就服員都必須要在入場評量這幾天中,透過仔細的觀察、評估,並將這些觀察反饋給政府機關的代表,以共同找出最適合庇護工場的「庇護員工」。
在這三天中主要測甚麼呢?庇護工場的測驗大多是實際操作,很少紙筆測驗,測驗的目的在評估求職者是否具勝任場內工作的能力,並期望透過求職者的操作表現和人際互動,觀察他的工作概念、態度、性格等面向。有別於一般的面試流程,前面所提到的測驗和評估,依據法規需要由第三方的公正單位給予建議,而這個公正單位就是職業輔導評量員(簡稱職評員),職評員是隸屬政府機關的專業人員。簡單說,庇護工場要提供測驗的標準、並教會職評員預計要讓求職者進行的測驗,然後由就服員或職評員教會求職者要測驗的項目,再由職評員依測驗的標準評估求職者的表現。最終,職評員會根據求職者的表現、自身的觀察、就服員的反饋等,提供庇護工場是否錄取求職者的建議,然後與庇護工場共同做出決策。
評量前的準備事項:
首先,必須要有一份機構內部的入場評量表,表單的內容及錄取標準因單位而異,主要包括「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兩大類,工作內容為工場內實務工作。在開始之前,就服員必須要清楚了解各項工作操作之標準化作業流程,以及相關的操作注意事項。在求職者到工場的第一時間,偕同職評員召開評量前晤談會議,內容包含自我介紹、施測內容、場地介紹、評量時的作息等基礎的工場日常生活。
評量中的注意事項:
開始評量時,就服員會先針對場內工作項目示範操作,此時職評員會在一旁觀察求職者的學習狀況和表現,等就服員示範操作後再由求職者實際操作,操作過程如需要補強示範,會不斷地來回多次示範,直到求職者學習約5成為止。評量過程中,專業人員需要全程在旁陪同,給予必要的協助和調整,透過反覆的練習提升求職者的工作品質及速度。於此同時,職評員也要盡可能的了解求職者的工作速度、品質、操作體耐力表現等。若有必要,也會進行情境評量,如:地板髒汙、人員走動或打翻物品時該怎辦等情境,藉以觀察求職者對於環境的反應能力。
評量後的報告和結果:
入場評量的期程依各單位屬性而異,通常會安排一到三天不等,並沒有標準答案。只要能在評量時,蒐集到足夠的資訊以能判斷個案是否具有勝任庇護工場工作的潛能即可。入場評量結束後,將由職評員在一周後提出「職評報告」,並將報告的結果透過「職評說明會」向庇護求職者本人及家長告知評量結果。
評量結果:決定是否錄取?評量結果分為入場、不入場兩種。
一、若職評員及庇護工場均建議「入場」
則會在職評說明會中同時確認求職者是否有入場意願並完成以下事項:
1.簽訂勞動契約(載明工作時間、薪酬以及勞健保相關細節)
2.後續家長配合事項(家中訓練、場內生活作息等)
3.各項員工資料填寫
二、若職評員及庇護工場均建議「不入場」
則在職評說明會中,庇護工場的人員就不須出席,僅由政府單位的代表:職評員、職管員,以及家長和個案本人依據職評報告,共同在會議上討論後續就業、安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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